服务中心

一、本中心心理咨询师始终严格地遵守保密原则,具体内容如下:

1、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您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,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;

2、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资料,包括个案记录、测验资料、信件、录音、录像和其他资料,均属专业信息,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,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;

3、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您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、录像。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,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、科研、写作等工作时,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辩认出您的有关信息;

4、心理咨询师对于心理咨询服务的记录、开具的诊断、照会或医嘱,应指定适当场所及适当人员进行保管,并负有保密的义务;

5、在心理咨询工作中,一旦发现您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,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,防止意外事件发生(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),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,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;

6、当心理咨询师在受卫生、司法或公安机关询问时,不得做虚伪的陈述或报告。

二、心理咨询的保密例外

1、已经获得您的披露信息授权,心理咨询师应该严格按照约定范围使用该授权;

2、法律要求心理咨询师披露的,职业规范不能对抗法律规定。

3、心理咨询师在将案例用于学术活动时,须隐去您姓名、住址、电话等可以辨认出特定个人的个人化信息。

脚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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